光伏发电招标公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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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篇1

山西昔阳30M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通用5篇)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编号:RSH-光伏-161003128

1.2 项目名称:新建昔阳30MW光伏发电项目

1.3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

1.4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为30MWp,本期一次建成30MWp,项目位于山西省昔阳县内。根据当地光能资源以及业主的初步开发规划,本期建设光伏电站容量30MWp,以二回35kV电缆线路送出。

1.5 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工程场地平整、设备的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监控安保系统、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区围栏、围墙及大门、水保工程、环保工程、垃圾清运出现场,所有建筑物水电源接引、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接入系统工程(含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调试等)、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等。

1.6 工期要求:12月20日前完工。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建设;

3.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标书。

4.2 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0月19日(节假日顺延)

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

邮箱: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篇2

榆社县河峪乡河窊村民委员会100.7KWP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等)。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中多晶硅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7KWP。(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或光伏施工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见投标人资料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8月25日,地点为乡招投标领导组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政府网网页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峪乡招投标领导组

电话:0354---6832838

联系人:贾付忠 冯革平 刘伟

电话:0354---6832838

20xx年8月1日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篇3

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此次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

2.2招 标 人: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

2.3建设地点: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境内

2.4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2.5 建设规模:100千瓦

2.6项目拦标价格:88.04万元

2.7工期要求:工程为期三个月。

2.8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的全部建设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2.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2.11工程概况:

榆社县是山西省晋中市下辖的,位于山西晋中南部中段,太行山西麓,浊漳北源两岸。东与左权、和顺为邻,北与太谷、榆次接壤,西与祁县相靠,南与武乡毗邻。榆社县面积1699平方千米。地理位置东经约为:112.9°,北纬约为:37.0°。

榆社县最低海拔987米,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年平均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90-150天,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太阳能电池板中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KWp,整体工程占地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左右。

组件排布图及结构图需投标人现场勘测出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具有光伏项目),必须是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或者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投标人。

3.2光伏组件制造商或授权本项目投标人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制造商必须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

3.2.4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提供无下列行为的承诺书) :

3.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6.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备注:3.1 – 3.6项中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未购买标书者不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光伏组件制造商

4.2.1光伏组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2光伏组件制造商通过IS09001、IS014001认证;

4.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5光伏组件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6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备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以上资料,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4.6请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榆社县箕城镇招标领导组(招标代理机构)(地点:箕城镇招投标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

分前半个小时,现场开标。

7.开标

7.1本次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

7.2开标地点:榆社县箕城镇

7.3开标程序:

7.3.1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密封情况

7.3.2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7.4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代表1人,镇政府工作人员1人,

县技术评委3人。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民委员会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

联 系 人:田河青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榆社县箕城镇招投标领导组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66364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篇4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院研究决定,将东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xx学院附属医院

二、项目名称:xx学院附属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餐厅,大、中、小包间各一个,1间食品仓等。水、电、天然气、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正在试运行。

(1)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房屋、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2)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确保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配送、手术送餐、规培进修实习生的生活用餐;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陪人的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2 、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 、承包期限:24个月

四、项目要求:

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体检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

(4)中标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治疗饮食单制作和配送治疗饮食。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A、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B、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C、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D、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80%以上。医院每季度收取中标人1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满意率进行考核与处罚(考核办法附后)。

E、监督考核:医院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附后)。

F、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G、能源管理:承包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能源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费。

2 、其他要求:

(1)承包履约保证金

A、竞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一旦中标,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医院将竞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B、承包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中标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用具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A、中标人首次交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纳首月承包金,之后按月缴纳,每次交纳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

B、食堂所有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中标人每月如未向甲方交纳应交款,每逾期一天院方有权按月承包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院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D、中标人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承包金和其他应缴费用,并将每次交费复印件交我院财务科存档。

3 、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六、公告时间:

从x年 12月 29日至x年 1 月12日上午9:00时截止。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x年 12 月 30 日至x年 1 月 12日下午5: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

3、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报名地点:xx学院附属医院(xx市浔阳东路57号)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标未尽事宜,由xx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篇5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四季青镇20xx年环境建设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

3.招标内容:四季青镇20xx年环境建设规划设计

具体内容如下:四季青镇20xx年环境建设规划设计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投资估算人民币20xx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成立三年及以上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每册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03月26日至20xx年04月09日,每天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8.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9.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于20xx年03月30日16:00前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xx年04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汤 彬

电 话:010-68405027

传 真:010-68405006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