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想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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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法律思想汇报3月党员思想汇报:也说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研究生入党思想汇报: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敬爱的党组织:

法律思想汇报3篇

在xx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罗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罗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罗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罗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汇报人:

时间:xx年*月××日

3月党员思想汇报:也说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思想汇报(2) | 返回目录

敬爱的党支部:

法制是人类社会维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规则,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自古以来,法制建设就是一个难题,它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和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以夏、商、秦等为代表的法制不断走上严酷的极端,以致产生指鹿为马、横征暴敛、路人以目,于是一夫夜呼,应者云集,揭竿而起,忽焉亡也的局面;另则,以唐王朝、明末李自成政权等为代表的法制日益宽纵,导致豪强坐大,撼动国本,军阀混战,天下易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制决定了上层建筑能否适应经济基础,能否维系本群体生存与发展,能否保持和巩固政权的统治地位。法制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实现互动的载体。如今社会在发展,经济基础在变化,法制也要不断地变化。中国***领导中国人民**了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废止了为巩固自己统治而实施的残酷刑法,和严格的等级制度,转向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赋予人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诸多权利,深得人心。早在xx大党就提出要在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已如期完成,并全面阐述了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党一路走来,历经无数坎坷,饱受雨雪风霜,但是她无畏艰难困苦,一路栉风沐雨,披荆斩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巨大的难关,将法制同人权联系起来,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一些学者提出:完善中国的法律体系,就需扩大人民参与立法的工作。此项意见的提出,已说明中国的法律体系在不断进步中,党和国家将更多的权利给予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已经到来。保障民生,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一个政党的执政之基。

崭新的xx年,在这个明媚的春天中,我们迎来了一缕缕灿烂的阳光。相信在中国***的继续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将继续完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将继续扬风起航!

汇报人:本站

xx年3月26日

研究生入党思想汇报: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思想汇报(3) | 返回目录

尊敬的党组织:

党章强调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体现。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不仅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还要成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这是我们党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对党员提出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近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沦为人民的罪人,丧失了作为一名党员的应有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是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

遵守法律法规,是指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如果一个国家和社会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但却不能在社会中得到遵守和实施,令不行,禁不止,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那也就失去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把法律交给亿万人民,使人民成为法律的主人,实质上是要让人们在思想观念上知道什么是法,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以法律为武器,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做斗争。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共产党员,模范地守法也是先进性的体现。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认识到守法的必要性。第一,守法是遵从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的需要。我们的法律反映了党的政定了自己的法律,就要遵守自己的法律。第二,守法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与国家,群众与群众之间没有根本的、不可调和的利害冲突。但是,不同的社会主体之间、个体与整体之间、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有时也会出现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总是以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党员遵守法律,有时可能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但这是服从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包括服从了自身的长远利益。第三,守法是公民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并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切实的物质保障和其他保障。同时我国宪法和法律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受法律保护和遵守法律一致的精神,要求公民享有权利,又必须履行义务。只有广大公民都守法,才谈得上人人享有权利和自由。第四,守法是有力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还大量存在,各种犯罪活动还很猖狂,特别是一些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了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党员不能自觉守法,就不能有效地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就不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党员要模范地遵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正确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从党的十二大开始,历届党章都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党必须重视依靠法律实现自己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就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领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要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接受广

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守法中存在的问题。总的来看,我们的干部、党员、群众甚至执法机关的干部、党员和相当一级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不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缺乏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习惯,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得到认真的遵守。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意识十分薄弱。由于长期封建意识的影响,我国公民包括广大党员的法律意识的缺乏尤为突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和公民包括广大党员法律意识的影响表现在:强调人治、忽视法治,“替民做主”、“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仰仗“青天”等思想严重存在;“防民、治民”的法制观念;“法就是刑”的观念;“坐堂办案,官无悔判”的观念;轻视诉讼的观念等等。有人说中国人是当代世界最不守法的民族,虽然偏激,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比如同样是遇红灯,西方人走在街上不管有没有车都会主动停下,而中国人看到没有车,就不会理睬红灯而走过去。执法犯法在许多地方已相当严重和普遍,也是我国近期法制建设中要解决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封建特权,早已为当代法制所唾弃,但在我们社会中仍有广泛的影响。

第二,违法犯罪现象还十分严重。由于我们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教育体制等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不足,封建思想和资本主义的某些腐朽思想的严重影响,人们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还比较差,各种违法犯罪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门的打开,新鲜空气进来了,“蚊子、苍蝇”也进来了,一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早已绝迹的犯罪现象又重新出现了,如卖淫嫖娼现象、贩毒吸毒现象、赌博现象、黑社会现象等等卷土重来,而且屡禁不止,大有发展蔓延之势。传统的杀人、故意重伤、抢劫、放火、投毒、爆炸、xx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虽然几经“严打”,但仍然非常猖獗;网络犯罪等新的犯罪现象不断涌现,党政领导干部犯罪还有蔓延之势,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和人员大量存在,社会生活其他领域也大量存在违法犯罪现象。

汇报人:xx

XX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