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精选18篇)

范本咖 人气:1.08W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精选18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 年级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年四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全体教师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根据《高台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和《学校安全责任关照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语文或数学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要注意保护本班校产,尽量减少校产损坏。

4.教职工发现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消除隐患。

5.学生在校时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6.教师要按时到班上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全体学生到堂,课堂上要管理好教学设施,组织好学生,严防出现不安全事件。

7.中午放学一律不许留学生,下午放学学生不能留得太晚(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家长联系或由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8.中午和下午放学,班主任要护送路队至出校门十米处,班主任因事请假则由科任教师护送。

9.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内外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做出周密计划,有教师或负责人带队,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1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导致不良后果。

13.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值日教师要巡视校园,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安全予以关照。

14.各班要设立至少两名安全委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二、责任目标:

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学生严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环节中,让本班学生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上学、放学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学生中午不能早于上课前半小时到校。

2.不准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在路上扒车、拉车、追车。

3.不准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不准带危险玩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上学。

4.课间不要做有危险的游戏,严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会做操各班要整队入场,严禁拥挤,严禁往下冲。

6.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严禁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去玩耍。

8.没有家长带领不准私自游泳。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目标,经年终考核对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并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2.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班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签订本责任书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班级一份。

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学校。  利沟小学(盖章)班级: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4

顶岗实习是学生融入社会的初始阶段,是培养实习生与人相处、把知识和技能用于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教学的延续。实习期间实习生的安全、守纪、管理等一直是学校、企业、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人身安全,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由系科代表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1、实习生应遵守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顶岗实习,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为保证实习安全所规定的一系列相关制度;

3、实习生必须遵守遵守企业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参加实习,离开实习岗位须经实习指导老师批准,离开或调整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校书面批准并和企业协调后,方可实行,否则因实习生私自离开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实习生承担;

4、实习生私自离开实习岗位或实习单位者,一律视为旷课,旷课一律按《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注: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六十学时或在实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九十学时(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或实际课时计)者,学校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实习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劳动观,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以单位为家,为单位着想,维护单位利益;

6、实习生应尊敬领导,尊重师长,不顶撞领导、实习指导老师,能接受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处理好同事、邻里关系,吃苦肯干,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按时回宿舍就寝,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法令;

7、实习生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船只和非客运的车辆、船只,注意个人财物安全,严格按程序操作,注意操作安全;

8、实习生不得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攀爬危险物,不轻信他人诱惑,导致误入传销窝点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实习期间实习生交通费、生活费等原则上自理,如学校与实习单位有协议或实习单位有规定的,按协议或规定办理;

10、家长在实习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对其职业道德和岗位稳定教育,经常了解其实习、生活情况,确保每周和实习生联系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家长有责任及时和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应定期向家长报平安并汇报实习情况。

11、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完成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生表现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和实习成绩。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成绩是构成毕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习生、家长和系部各执壹份。

实习生签名:

班级:

家长签名:

电话

班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月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在节假日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年级 班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为了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班主任与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1、必须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并自觉遵守。特别应该注意遵守行人,车辆靠右行的基本交通规则。

2、学校要求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其车辆要符合规定,在指定地点接送,学生要督促家长遵守交通规则。

3、步行的学生走便道。确需横穿公路,要先看左,再看右,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红绿灯,服从交警指挥。严禁学生在公路上滑冰、游戏、追逐打闹;

4、家长不能接送的学生,绝不乘坐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要求所乘坐车辆必须经家长或交警部门审核合格方可乘坐。

5、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下学。

XX班 班主任

学 生

20xx年12月1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7

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X年XX月XX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8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20__年国庆节假期定于10月1日——10月8日,10月9日开学。假期中,我们把孩子完全交给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使学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确保万无一失。现提醒家长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捉鱼、划船等。

2、不准骑自行车上路,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

3、不准玩火、不准私自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4、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

5、严禁小学生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6、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在假期中确保学生安全,让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__年9月30日起至20__年10月8日止。

家长(签名)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和无3c认证的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严禁在床板上下布置电线。在宿舍使用电器时,使用者本人必须在场;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焚烧信件、纸张等使用明火行为。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福州市学生周末需回家,必须办好手续。

第三条 严禁在学生宿舍以现金或物品为赌注,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打麻将。

第四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严禁学生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六条由于新校区仍处于继续拆迁开发建设中,严禁学生擅自到建筑工地和未开发的场所走动,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七条使用专业教室,须严格遵守《建筑学院专业教室管理条例(暂行)》,特别注意安全。确因学习需要,熬夜赶图的,须向班两委申请,具体由班两委负责安全调度。

第八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九条购买电脑的同学要经过家长同意、报辅导员批准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__,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遵守《福州大学学生网站建设和学生上网管理条例》。严禁上黄色、非法、反动等网站,严禁观看、复制、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和黄色书刊。

第十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十一条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本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学院、班级(班级代表:班长)各执壹份。

____大学建筑学院

20__年9月2日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附: 级 班签名

学号

姓名

学号

姓名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0

教育培训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中心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必须由监护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学部书面请假或电话请假。(电话:);

4.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违法违禁物品进入教室。出现火灾、地震时,应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5. 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严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钓鱼,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本中心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行人车辆较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东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负。

8.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中心上课期满为止。

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1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2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玩火。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3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4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期间以及中考后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家长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中考和中考后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严禁学生擅自组织各种活动,出现意外事故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中考期间学生在校内,校方由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7、中考前和中考后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一室”;严禁学生擅自组织聚会(喝酒等),否则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校方概不负责。

8、中考期间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情况,(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及时通知学校老师,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9、 中考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要以健康的身心迎接中考取得好成绩。

10、本责任书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学校(盖公章)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安图县朝鲜族学校

X年6月24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5

为了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书: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工作服、工作证,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体不适、喝酒、赤脚、穿拖鞋者不准上岗。

3、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办公通讯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特殊物品必须严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规的位置,如酒精、氧气、氩气、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7、公司对待特殊岗位实习生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实习生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实习生有权拒绝作业。

9、车间工作时间严禁干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闹、开小差、随意玩手机、听音乐、串岗、聚众聊天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除厂区指定的吸烟区外,严谨吸烟。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电动车辆在车间内随意行驶。

12、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则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俩与准驾不相符的车俩,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3、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每天下班后检查电脑、饮水机电源是否关闭,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安全隐患。

14、实习生跟公司员工一同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带出到宿舍、办公区、厂区,不得乱倒剩饭剩菜,随地丢弃烟头,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实习生在非工作时间,要加强安全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17、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18、请认真执行本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做到。违者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或遣送回所在学校。

19、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实习生、公司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至实习期满离开公司之日执行。

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实习生(签字)

日期:年月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6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教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教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不认同本责任书者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教中心。托教中心与学生只是管理教育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教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教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教中心有过错的,按托教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托教中心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有关,但托教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家长需按指定时间接送,如果不能按时来接送,需要打电话给托教中心的老师说明。到了托教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教中心回家,非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教中心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教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教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教老师和托教中心共同负责,托教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托教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教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教中心负责任。

6、托教中心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教中心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托教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教中心,托教中心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

7、本托教中心放学、上学不用过道,严禁学生自行过道。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教中心不负责任。

8、托教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教中心、托教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0、学生在托教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托教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7

根据20xx年中考的有关规定,我校考生于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间在柞水县中参加中考,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考生的安全,特签订校外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安全责任

陪考家长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

二、责任要求

1、陪考家长应于6月24日下午三点前带领考生到考点,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熟悉考试座位及考场环境。6月25、26日两天正式考试。

2、陪考家长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随时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稳定考生情绪。

3、陪考家长必须在每科考试前半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每场考完后带领考生回食宿地点,禁止学生考试期间在外乱走。

4、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到考点指定地点向班主任报到,每科考试前后务必检查好随身携带的准考证及相关物品。

5、陪考家长在每科考试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6、陪考家长必须细致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陪考家长必须与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试结束后,陪考家长必须负责将考生安全带回。

三、责任追究

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20xx年6月24 日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8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