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项目委托开发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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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项目委托开发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

电子产品项目委托开发协议(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委托的技术要求为甲方开发,甲方保证在所委托项目功能符合协议要求后_______月内向乙方订购___________项目所使用含程序芯片数量_________套,本项目每套芯片价格和名称如下: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元;;协议在签定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在______月内向乙方订购此项目含程式芯片低于_________套,则乙方不退还保证金;在______月内定单数量超过_______套,乙方退还甲方所付全额保证金;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为______级,环境适应温度为-_____℃~+_____℃;

三、协议签定后,甲方需将相应样品提供给乙方或提供产品外壳尺寸及内部空间尺寸以及相关资料,本项目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汇到乙方指定账户内;乙方在确定款项到帐后在7天内快递保证金收据给甲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本项目需要的样机或相关资料后,开始进行该项目的电路硬件设计以及软件设计,并在________天内提供按甲方要求设计的样品________套给甲方测试确认;每套样品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如果甲方只要样片,则提供五套给甲方制作样机测试;

五、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整套电路设计修改,并按具体情况协商酌情收取一定费用。

六、对项目中所使用语音芯片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同时甲方需要提供给乙方该语音芯片控制协议,乙方也可以提供给甲方语音芯片设计相关单位,由甲方与其联系。

七、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该项目完整资料之日起,在________日内设计的软件不符合甲方项目功能描述要求,则视为研发失败,乙方在七日内退还全额保证金给甲方;如果乙方设计的软件符合甲方的功能要求,则视研发成功,甲方必须兑现在协商时段内向乙方订购该项目规定含程式芯片的承诺,否则乙方不退还保证金;

八、样片或样机经甲方测试认可后,甲方可向乙方定货。甲方定货需先付全款后将订购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传真订购单发货;乙方在样片或样机经甲方确认后七日内提供以下资料给甲方:

1、整机的原理图、设计文件;

2、整机产品物料清单;

3、产品相关性能测试报告;

4、部分材料供应商名单;

5、产品外围接线图和说明;

九、甲方在小批量生产时,乙方将指定专人协助甲方生产,提供生产中技术指导和工程问题协助处理,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派人到甲方生产现场指导,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包括:每天________元生活补助、薪资补助每天元以及车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连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甲方:___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确认者: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电子产品项目委托开发协议 篇2

委托开发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_________(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_________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第二条 开发目的

本软件是甲方为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_________(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_________。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_________(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第三条 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

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________。

第四条 软件系统

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________;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_________个子系统,包括_________子系统、_________子系统和_________子系统,与_________(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第五条 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1、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软件开发分为_________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_________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_(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付款方式等见附件_________。

第六条 质量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第七条 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第九条 信息与资料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第十条 资料提供

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_________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电子产品项目委托开发协议 篇3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电话: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现甲方将X系统将软件委托乙方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内容

1.标的名称:X系统开发

2.标的开发内容:

3.标的开发周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2个月,完成项目开发。

二、交付

乙方完成标的开发后,交付内容应包括如下:

1)数据库设计文档

2)SourceCode

3)系统部署操作手册

三、验收

1.甲方按照功能需求和验收标准,对乙方的开发成果及时进行验收;

2.验收期限:自开发成果全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软件最终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确认单证明验收通过;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此延迟完成开发工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开发费与付款

1.总标的开发费:人民币伍万伍仟伍佰(55,500)元整;

2.付款进度: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标的开发费的60%,即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33,300)元整;

2)系统开发结束,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

(22,200)元整,乙方提交所有资料;

3.项目开发和维护期间如需乙方前往异地城市(非上海市)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或系统调试,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X系统”所涉及具体技术、功能需求明细和开发所需的原始样本数据,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物及时进行验收测试与评审,验收通过后签收验收合格报告。

2.根据开发需要,甲方视具体情况安排与乙方进行技术交流和培训,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资料。

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档、数据来源合法、并且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文档、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开发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超过30日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按照“X系统”项目进度要求同步提供相应的环境布署、业务联调、发布测试等开发及技术支持工作,在开发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度和结论点。

2.乙方有责任与甲方进行技术沟通和协调,为甲方技术人员培训和联合开发提供指导和帮助。

3.乙方在技术维护阶段负责包括运行环境布署、原有功能存在的BUG修复及其新版本的更新升级等,但不包括新功能开发,如有新需求另行协商;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软件或数据来源合法、并且乙方所有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软件或数据不会受到第三方索赔,如果有此情况发生,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如乙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开发进度超过5日,甲方将向乙方发出通知整改函,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若涉及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索赔。

七、知识产权

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X系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具备应用权、受益权。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权益。

2.双方保证,对于各自提供给对方的数据、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硬件等资源拥有合法的来源,不涉及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证,而给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索赔或法律责任时,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损害赔偿。

4.乙方保留本协议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八、保密

1.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数据、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基于本协议所提供对方之数据﹑软件、业务资料及其它一切文件﹑档案﹑电子邮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或运用于与本合作协议无关之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为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协议其他

1.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委托开

发”,自项目启动日(合同签署日)起始生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权益受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该争议将提请提出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形式双方签署生效;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内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外力影响或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告本协议的对方,终止合作;

5.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应尽各自义务和权利。如有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履行部分条款的,应取得本协议的各方同意和确认,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违约的一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