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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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 篇1

第一章总则

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通用4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整(RMB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_________________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应写明股东之间的具体身份信息。对公司的运营和经营都应该详细的进行书写,还应对彼此出资的比例做详细的书写。对于内部的权力行使、会议召开、公司的重大决定都应进行详细的区分和划分,有利于公司的日后经营。

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 篇2

股东(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4、注册资金共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三、注资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按比例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即成为公司股东,待公司成立后,此账号内所有资金将转入公司基本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出资及股权转让

1、出资: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每个股东各执________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受原则,甲乙同意出资成立 上海某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三章 成立的公司

第二条 合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意在 上海市共同出资设立。

第三 设立的上海某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 。

第四条 出资设立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其保护。

第五条 新设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九条 认缴注册资本:

甲方对公司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丙方对公司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条 出资各方应当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有责任与义务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扩股与资本运作。

第十二条 为确保投资项目成功,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基地设立于上海。

第十三条 经股东会批准,新设立公司可以通过贷款或海外上市形式从境内外获得超过注册资本的额外投资或合资公司额外需要的流动资金。

第十四条 鉴于本项目高科技特性,为鼓励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双方同意在合资公司股份中出让一定的股份给主要的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具体操作方案有股东会研究确定。

第六章 出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出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按本合同规定,认缴公司注册本中相应比例的出资;

2、负责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合资公司适用的各项优惠政策;

3、配合公司的融资活动;

4、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七条 股东会、监事会相关规定见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乙、丙三方各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仅设监事一人由丙方委派。

第十九条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条 副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由董事长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电话会议。董事会应有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成员一致通过生效。会议记录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二名,由乙、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 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其他严重行为时,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可以随时解聘。如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权益。公司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报经股东会审查。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出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资公司帐务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及主要股东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 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借贷给第三方,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为第三方担保。

第十一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利润分配方案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的三个月内作出。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全部用于分配。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及其它股东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和亏损。

第十二章 经营期限

第四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出资任何一方提议,公司股东会一致通过,可以在注册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期限。

第十三章 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后的财产根据合资公司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当地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种、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公司章程、附件的重大修改、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合资、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各方签署书面协议。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出资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及其补充协议书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及其补充协议书,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合资合同,如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六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书规定按时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当日算起,每逾期一日应向守约方缴纳出资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与附件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在处理争议过程中,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合同效力及其他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20__年 月 日由各方在上海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股东之间转让合作协议 篇4

股东(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股东(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4、注册资金共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的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

三、注资

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公司注册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按比例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即成为公司股东,待公司成立后,此账号内所有资金将转入公司基本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五、出资及股权转让

1、出资: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股份可以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份;拒绝购买该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董事会将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每个股东各执________份。

3、本合作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