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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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通用27篇)

乙方(业主):

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据《________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三、管理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在管理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项目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洁、水池清洁、水电设施的维护、化粪池清理、代收水电费;

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________元/m月,月总额为元。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乙方须遵守如下规定:

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责任、义务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

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3、对承诺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20__版)

甲    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   业   名   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他:                                                    。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穿 ⒊兄厍教濉⒘褐 、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畅 ⒙返芲         鷂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醛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                                    

3、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 业 名 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

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

3、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类 型 │幢数│ 套 数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

│    │  │(单元数)│(平方米)│(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     │     │

├────┼──┼─────┼─────┼─────┤

│小高层 │  │     │     │     │

│住宅  │  │     │     │     │

├────┼──┼─────┼─────┼─────┤

│多层住宅│  │     │     │     │

├────┼──┼─────┼─────┼─────┤

│别 墅 │  │     │     │     │

├────┼──┼─────┼─────┼─────┤

│商业用房│  │     │     │     │

├────┼──┼─────┼─────┼─────┤

│工业用房│  │     │     │     │

├────┼──┼─────┼─────┼─────┤

│办公楼 │  │     │     │     │

├────┼──┼─────┼─────┼─────┤

│车 库 │  │     │     │     │

├────┼──┼─────┼─────┼─────┤

│会 所 │  │     │     │     │

├────┼──┼─────┼─────┼─────┤

│学 校 │  │     │     │     │

├────┼──┼─────┼─────┼─────┤

│幼儿园 │  │     │     │     │

├────┼──┼─────┼─────┼─────┤

│其他用房│  │     │     │     │

├────┼──┼─────┼─────┼─────┤

│合 计 │  │     │     │     │

├────┼──┼─────┼─────┼─────┤

│备 注 │  │     │     │     │

└────┴──┴─────┴─────┴─────┘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其他:.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 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 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 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 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 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9

业主委员会(甲方):        ;

业主委员会备案号:      ;业主委员会主任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邮编: ;

地址:           。

物业服务人(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邮编: ;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代表本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选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应义务。

第一章 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

物业项目类型: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物业项目构成》《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附后(详见附件1~3)。

第二章 物业的承接查验

第二条 甲方应当做好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和财物的移交工作

,协调原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乙方做好查验和交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甲乙双方应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共同确认查验结果,签订物业验收协议。物业验收协议应当对物业验收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三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财物:

(一)承接查验时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

(二)业主清册;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四)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五)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属于业主所有的固定设施设备;

(六)共有资金;

(七)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和服务期间的财务资料;

(八)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第四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及时交还物业服务企业用房。

第三章 物业服务的内容与质量

第五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房屋天面、外墙等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电梯、消防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

(九)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十)物业账目等档案资料管理。

(十一)制定火灾、台风、暴雨、重大卫生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置或协助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应责任。建立本物业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分类投放;监督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经营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帐,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

实行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乙方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相应约定,督促保洁员协助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第七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甲方应当将施工单位移交的《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给乙方。乙方应按照《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安排人员对玻璃幕墙进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隐患报告、跟进处理等相关工作,并对所安排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

2. 制定玻璃幕墙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围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围蔽等安全防护措施 ;

3. 加强对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不得随意拆卸玻璃幕墙上的材料,不得添加影响玻璃幕墙安全性能的构件,不得增加玻璃幕墙的附件荷载;

4. 按照《广州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定期对玻璃幕墙进行检查 ;

5. 出现《广州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出情形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

6.            。

若乙方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应书面提醒甲方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服务以保障幕墙安全。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管理委托协议。

第八条 乙方应当参照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规范(市地方标准),结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详见附件4)。

第九条 乙方可以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但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和养护。乙方不得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十条 全体业主、部分业主或单个业主可以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委托人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 物业服务的费用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乙方应当按照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标准,参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物业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的有效联动,实现质价相符。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的相关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乙方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3.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的相关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4.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年度结算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按  方式处理。因不可预计的突发原因导致物业服务无法正常开展,需要实施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以外项目的,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约定执行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二条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每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费的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采取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且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四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    (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五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第十六条 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七条 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执行分摊工作的,应当按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向业主公开公共水电用量、单价、金额等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实际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占专有部分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不得将下列费用列入分摊:乙方办公、生活的自用水电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地下停车场、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的水电费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喜庆、宣传、装饰等公共活动的水电费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业主、业主大会对分摊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协助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及时答复。

第十八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保证金等费用,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业务经营者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十九条 业主应当自本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空置的房屋也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条 因物价变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物业服务成本增加等原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服务费标准可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

1. 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的比例调整,其中: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车位物业服务费:  元/月·个;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因不同分期有不同收费标准的,应详细列明)。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或者利用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做车位的,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车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租金收益(含临时停车收入)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车位租金,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乙方支付车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   (每月/每季/其他)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开发建设单位可另行与乙方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益(含临时停车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   (每月/每季/其他)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自有产权车位不需交纳车位租金。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需要提供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乙方应当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代收费用。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会所归    (开发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  %或    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 长期停放车辆,利用 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 长期开展经营,利用 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 刊登广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费用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以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二十六条 委托乙方管理业主共有资金的,乙方应当开立一个专户管理业主共有资金,与乙方其他资金分开管理,账户名称是      (共有资金管理单位名称),帐号是      。乙方应当将全部业主共有资金存入该账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和共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制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共有资金的会计资料。

乙方应当向业主每季度公开业主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对共有资金收支情况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应当依法配合。

业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业主共有资金的,乙方应当自业主大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属于业主所有的共有资金转入业主委员会开立的业主共有资金专用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业主共有资金专户。

第二十七条 乙方利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补充维修资金;

2. 由乙方承担之外的其他服务于业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换、改造费用以及专项财产保险。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方的办公经费,甲方委员的补贴,甲方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

4.乙方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对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6.业主共同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支出。

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当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乙方可以制定共有资金使用规则或者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大会决定后使用共有资金。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开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1.在楼宇的大堂或者入口处张贴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电话;

2. 在收费地点张贴企业营业执照、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方式;

3. 在电梯内张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4. 在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防、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人民防空工程标志牌和应急处置联系电话等;

5在显著位置张贴服务履行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6. 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的约定,在显著位置张贴应当向业主公布的其他信息。

乙方应当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支持、配合党组织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开展的宣传、培训、调研、矛盾调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应当支持、配合消防灭火、医疗抢救、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创文创卫、出租屋管理等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甲、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的规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火灾、水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安全事故以及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整改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整改措施;属于政府或专营服务单位责任的,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营服务单位报告,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接受乙方现场检查;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及时公告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限。业主、物业使用人、相关单位、乙方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以及临迁的共用设施设备,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负责物业专有部分的日常检查、维护养护、修缮治理,对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承担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避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坏环境卫生。

乙方应当采取排查隐患、整治危险、设立警示标志、设置围蔽设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的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管理规约》开展工作时,可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等,实施影响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甲、乙双方可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制止。无效的,甲、乙双方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乙方发现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租赁房屋未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当提醒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办理。

第三十四条 房屋保修期限届满后出现渗水影响相邻房屋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乙方应当为业主处理渗水纠纷提供协助。责任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由乙方维修,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渗水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所需费用在维修资金或者共有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五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物业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1.属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2.属于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3.属于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4.属于车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与车位存在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5.上述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三十七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者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通过其它合法渠道落实,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本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的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5。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业服务区域,则乙方自接管后开始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义务。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甲方应当代表本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与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条 甲方依法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未满但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的;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业主、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业主、物业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本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应当按照 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得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方应当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按标准缴交物业服务等有关费用,按时按标准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需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没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

甲方应当及时了解、收集本物业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或者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由乙方按规定整改,负责据实赔偿。

乙方损害、擅自利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第四十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或者发生可能对业主利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形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止供应水、电、气等或者停止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因未通过业主大会同意从而未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其他经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从而造成的失误;

5.                  。

第四十六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借故阻挠相关工作,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乙方可采取合法的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业主出租、出借物业时,应当将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事项告知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等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当将物业出租、出借物业的情况及时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与乙方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出具业主大会的决定和由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乙方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能力。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合同信息。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十九条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明确的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函件的视为已经送达,相关责任由对方承担。本合同明确的联系方式也是解决纠纷时送达各类诉讼材料的地址,因拒收、查无此人、地址不详、无法发送等原因未能收取的,视为已经送达。

居住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以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为收件地址。不住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以业主与乙方约定的最后一份通信地址为准。业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乙方向其中任何一自然人送达函件即视为对其他自然人送达函件。

第五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4.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5.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业委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

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业公司),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6、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7、第三人致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9、业主或使用人闲置的房屋被盗、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0、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11、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12、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13、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15、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024)96315转2712、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业公司),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6、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7、第三人致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9、业主或使用人闲置的房屋被盗、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0、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11、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12、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13、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15、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3

本合同当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 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户数: 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 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 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 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 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 平方米。

5、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 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內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隨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 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 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 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 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承诺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 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 元/平方.月;住宅电梯 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 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 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 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承诺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 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承诺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內)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项执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3)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

第二条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

5.其他:______.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___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该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为:

第四条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____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岗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第八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岗位的薪酬制度双方约定为:

第十条双方约定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元/天,事假扣除标准为___元/天,病假扣除标准为___元/天,旷工扣除标准为____元/天。

第十一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甲方按月将工资打到乙方帐户上,乙方在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

(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乙方在________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确认,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二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可以就工资、岗位、工作内容等事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未经与对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单方变更。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即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____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____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____日或一年累计旷工____日以上;

2、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3、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5、私自接受业主和客户馈赠的;

6、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的;

7、盗窃公私财物的;

8、连续两次在群众测评被排在后三位或被公司处理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10、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条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____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满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十条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情形的,合同终止。

第九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观过错,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本合同订立时,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三十二条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好工作、办公用品、财务和其他交接手续,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后支付乙方的剩余的工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各种关系转移。

第十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三十五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四十二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家庭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_____(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_____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_____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_____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_____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_____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_____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或____________申请_____。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七、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_________年四月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房号: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元,小时收费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

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奖惩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乙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7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8

20xx年7月15日,业委会收到贵公司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告知函,鉴于贵物业公司的发展已决定不续签合同,在此业委会深表遗憾,同时也感谢贵物业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希望贵公司能站好最后一班岗,一如既往地认真对待小区的管理工作,业委会也将尽快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管理。

为了有序办理移交手续,请贵公司在8月15日前向业委会提交以下几方面的资料:

一、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四(改造资金项目)中,请向业委会提供合同三年内整改资金的`投入明细表、以及剩余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六年(20xx年-20xx年)广告费收益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告。

三、关于本体维修金帐户,合同规定每月15日前须准时将上月所收本体维修金打入共管帐户。从7月份开始,每月向业委会提供相应对帐单。

四、提供20xx年所有电梯检测报告。

五、提供20xx年小区消防检查合格报告。

六、将小区所有的图纸档案,编号后明细造册,上交业委会

复印件。

七、提供XX小区客服中心20xx年1-7月的财务报表。

八、其他未详尽文件,请贵公司补充。

注:所有提供材料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花园业委会

20xx年7月18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____:______;华____区:______;华____区: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____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___‰。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215;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收件人付费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____日每月____日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____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签字)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____________ ;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X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X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X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________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X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

第十条至

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及

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

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

第十条或

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

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X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______中医医院将本院的物业(保洁、维修等)交由____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托管理期限

托管理期限:自20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20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时效期限1年。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维修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托乙方派遣____名工作人员从事保洁、维修等工作。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法律、法规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合同约定行为的。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告。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无偿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用水用电等。

6、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7、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不承担乙方所使用人员的各种保险义务。

8、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5、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托管理的全部物品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6、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

7、不承担对物业使用人及非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9、乙方负责保洁、维修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

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托管理项目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负责甲方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95%以上;

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95%以上。

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95%以上。

二、保洁范围:院落、卫生间、厅、廊道、楼梯、地下室、职工宿舍及各病区的清扫、保洁;

三、维修范围:室内地漏、卫生间、洗手盆及室内的所有管道。甲方出料,乙方出工。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更换及维修。

四、病区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冲洗,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消毒液擦拭。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氧气管道、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每天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三、楼梯、厅、廊道的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有污迹及时擦净,室内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灯管每月擦拭清洁一次,并保洁;小会议室、会议室随时清扫。所有的'厕所每日清扫二次后在随时保洁,并保持无臭、无污垢;院落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

四、职工宿舍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每周一次擦拭,生活垃圾每日集中清理一次。

五、保洁时间:做到全天保洁。夏季6:00~20:00时;冬季:7:0020:00时。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每日须为甲方提供三次开水供应,时间为:7:00、10:00、16:00。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协议约定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226800.00元人民币(详见物业管理服务费明细表)。

二、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用的人员数及工资标准逐月支付给乙方相应人员的工资数额。余下的配套服务收费由乙方开具发票后在定期支付。

乙方按照上述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整。

2、乙方违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保洁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当月收费10%计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甲方违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贰百元人民币。

4、本着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双赢的原则,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请示甲方是否继续签约(续签合同另行约定),但甲方在没有增加服务范围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时乙方服务费不变。

5、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项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乙方应在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五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附则

甲方如因医院业务扩,增加医疗项目,加工作量,须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起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3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办公用房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服务面积: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二条 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内容:

1、对本楼层内物业公共部分(包括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卫生间等)及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及管理;对楼层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维护管理。

2、对办公楼层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冷、电梯、消防安全监控设施、公共照明设施、楼层内各种标示牌、导示牌等)及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及管理。

3、对本物业公共部分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包括本楼层公共走廊、电梯门厅、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会议室每周进行全面打扫、清洁一次,并实行办公室电话预约即时打扫、清洁)。

4、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无偿服务包括:信件、报刊收发,搬运办公物品等。

2、特约有偿服务:提供有偿服务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四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负责物业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应达到以下约定的质量标准。

1、办公室内走廊外观、公共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

(1)外观整洁、无污迹。

(2)对物业服务区域范围实行24小时保安执勤,对安全监控设施24小时监控。白天和晚上对物业服务区域至少进行巡查两次以上。

2、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

(1) 每日巡查一次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批复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 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本办公楼层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时,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批复组织维修。

(3)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范围;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制定有各种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4) 本层办公楼层及配套设施完好率98%,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从接到报修到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不超过30分钟,急修:从接到报修到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不超过15分钟),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回访率100%、公共照明完好率99%,物业使用人满意率90%。

3、清洁、保洁服务:

(1)公共区域每日清扫2次,并实行全天候保洁,垃圾清运每日1次。

(2)每周对垃圾桶进行卫生消毒灭菌1次;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对甲方办公室的卫生每周进行打扫一次,如因乙方工作特殊情况,办公室清洁工作可顺延进行,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乙方为甲方办公室做保洁期间,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同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监督,避免因物品丢失或损坏引起的甲乙双方扯皮纠纷,影响双方合作关系。

4、绿化养护:对室内绿色植物进行养护服务。花盆外观清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植株及未清理的枯叶、落叶。定时施肥、浇水。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价格按照上年度政府采购价格计费,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由甲方按物业服务面积按月向乙方支付。

甲方物业服务面积合计: ㎡。每月物业服务费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全年物业服务费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扫,雨、污水管道的疏通费用;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费用;

(6)车辆进出、停放秩序管理费用;

(7)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费用;

(8)乙方办公费用;

(9)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乙方的利润。

第九条 单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元(300元)以上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支付标准按照面积的比例分摊执行。包括:中央空调维保费、电梯维保费、电梯年检费、消防系统维保费、供水系统维保费。供电系统维保费、公共照明系统维保费、给排水系统维保费、发电机维保费、公共通道、道路维护费、外墙清洗费、垃圾处理费等。

第十条 下述单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元(300元)以下的小修、更新项目费用由乙方支付:

(1)维修、更换照明灯、灯座、灯头、照明开关、插座、线路。

(2)更换熔断器,维修、更换断路器、空气开关。

(3)内、外墙面(含玻璃幕墙、墙体、地面、顶棚、天面)的小修补维修、更换水龙头、冲水阀、供水管、排水软管、地漏、洗手盆等卫生间设施。

(4)供电设备、线路的小修、维护。

(5)电梯厅和公共走廊及消防通道的门窗修补、零配件更换。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应在下月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交费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应于确认转款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并送交甲方。

第十二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不属于物业服务费列支的范围,另行按其拥有的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分摊。

第十三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擅自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服务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3、跟乙方协调相关物业管理事宜;

4、对乙方不当服务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的承接与验收工作;

3、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场地的,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物业使用人的思想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5、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管理服务;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接受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特约服务;

4、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接受甲方的监督;

4、及时受理、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

5、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危险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6、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期限、终止及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

4、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15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接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由甲方按当月服务费额5%的标准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由乙方按当月服务费额5%的标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单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标的额的5%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和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的,甲方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

2、非乙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非乙方责任出现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停止运行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5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 》  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  号《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

(二)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

(二)              ;

(三)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6

(一)对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合同书》内条款的全部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对《合同书》内第一条 合同标的的响应: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服务期限: 。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合同书》内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的响应:

第二条 服务基本情况:

(一)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2.

3.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服务内容。对《合同书》内第三条 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的响应:

第三条 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一)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人数:乙方向甲方派服务人员 名。对《合同书》内第四条 质量保证的响应:

第四条 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对《合同书》内第五条 服务费及支付的响应:

第五条 服务费及支付

(一)资金性质: 。

(二)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

(三)支付办法:

本项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约定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四)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五)甲方将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对《合同书》内第六条 税费的响应:

第六条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对《合同书》内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响应: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书》内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响应: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二)

(三)包含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书》内第九条 违约责任的响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务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或逾期应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提供服务的,对于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如未成部分与整个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三)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的设置比例不得高于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四)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五)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费用(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违约金的约定支付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约定。

对《合同书》内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响应: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对《合同书》内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响应: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一)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对《合同书》内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的响应: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对《合同书》内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的响应: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对《合同书》内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的响应: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三)投标承诺书;

(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对《合同书》内第十五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的响应:

第十五条 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一)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四)投标文件及承诺。

对《合同书》内第十六条的响应: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可根据需要另行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由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报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27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