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总结十三篇

范本咖 人气:2.58K

调解工作总结 篇1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主力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本年度为了将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调解工作总结十三篇

一、明确六个目标

围绕和-谐建设新农村,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方面具体目标:在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上见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大调解工作制度上见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上见新成效;在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见新成效;在不断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上见成效;在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上见新成效,规划方案《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 牢牢抓住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调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基层网络,年初开始全面摸底后,目前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共19个,调解工作人员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特别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评以及监督等机制,在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也及时通报区政法委、信访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发挥出来。

三、加强业务培训

今年我镇安排对所辖农村社区的调解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权威性,也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总结推广经验建立情况分析反馈机制,分析民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人民调解出现的新问题、排查调处遇到的新困难,及时研究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实际工作的指导,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用经验指导工作,用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调解工作总结 篇2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全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了目标任务

坚决防范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有效调解校园内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制定了工作要求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把“事要解决”作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力量下沉,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那么,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有效化解矛盾事件。坚持法要管用,有效解决缠访事件。坚持活动结束后机构不散、人员不散、工作不停,有效确保有关人员满意。坚持信息畅通和及时报送,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四】确定了工作主题

“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变上访为下访,主动热情服务群众、家长,力争把各类涉教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确保“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镇、疑难事不出县”

【五】确定了工作原那么

坚持责任明确、统筹兼顾原那么;坚持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原那么;坚持事要解决、法要管用、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原那么;坚持有话就说、有怨就诉有难就解、有事就办的原那么。

六、工作措施

一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重建成果巩固提升相结合。积极宣传教育灾害重建成果,引导全校师生对灾后教育成果的正确认识,将因灾后学校各类矛盾纠纷转化到管理好、使用好、巩固好教育灾后重建成果的行动上来。

二是将社会矛盾与环境卫生大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将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主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矛盾纠纷理顺、分清,着力解决,不断完善。

三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感恩相结合,继续深化校园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内涵,让师生、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逐渐将各种怨气、矛盾纠纷转化到知恩于心,感恩于行上来。

四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环境净化相结合。全面摸排校园内可能仇视危害社会的重点人员、执意上访人员、“法、轮功”、“门徒会”等__组织人员、“仇日情绪严重”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挂包帮活动相结合。对学校内疏离出的问题矛盾,实行校领导包教师、教师包学生机制,形成做到每个问题〔矛盾〕有人管、有人参与、有人解决、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七、工作成效及经验

本阶段,通过漩口小学“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努力工作,学校没有出现大的纠纷和矛盾,分析其中的工作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平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

2、强调理性爱国,正确对待“中日”关系。

3、加强对各类不和谐事件的防控工作,努力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学校与社区、家长、派出所等的沟通协调,共同力保学校平安和谐。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学校应将“小手牵大手”活动持久深入的开展下去,让学校积极、正确的教育影响周边地区,为创设“和谐漩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九、下阶段工作打算

1、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对各类矛盾事件的预防,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教育,正确理性对待“涉日”问题。

3、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作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

调解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__〕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__〕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20__〕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__〕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16号)、《关于开展20__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__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__〕2号《关于20__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1_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调解工作总结 篇4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调解工作总结 篇5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村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 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动人口约3000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村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村兼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 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村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本村驻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村经过认真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本村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村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调解工作总结 篇6

9月15日上午,长塘镇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镇政府大会议室召开,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全体人员、镇直及驻镇单位一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村(居)委会及各单位就半年来的工作及近期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情况作了汇报交流。镇司法所所长潘沾凯充分肯定了各村(社区)半年来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长塘镇上半年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长塘镇人民调解工作现状与目前存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村(社区)调委会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工作思路,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为平台,不断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继续落实村、社区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人民调解整体业务水平。

最后,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黎承闯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再彻底排查一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掌握信息。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三是做到措施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到位,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双节期间全镇的社会稳定。

各单位、各村(社区)专职调解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全镇的稳定。

调解工作总结 篇7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社区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的课题。

社区调委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4起,调解合格率98%,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

在社区调委会直接受理纠纷中,有一些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问题,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凤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调解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厅基层工作处的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调解工作总结 篇9

为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县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把《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使《人民调解法》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并研究制定学习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全面加以落实。

二、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合浦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地推进活动的开展,为明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顺利施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

(一)认真组织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水平,做到依法调解、依法办事。

(二)积极组织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农村法律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推进平安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的宣传平台,把《人民调解法》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广场、到乡村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人民调解法》宣传资料,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当天发放

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与此同时各乡镇在宣传月内还结合“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开展了二次较在规模的民间纠纷排查调解活动。使《人民调解法》努力营造知法、用法、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效果。

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个活动,使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了解掌握法律内容、熟练运用法律条文,不断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据初步统计,在“学习贯彻宣传月”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30车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368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xx0余人,出版宣传专栏32期,书写宣传横幅100多幅,张贴宣传标语20xx多张,上法制课80多场次,排查民间纠纷697件,调解成功685件,成功率98%。

调解工作总结 篇10

按照上级信访维稳部门工作要求,我镇不断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镇20xx年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我镇团结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镇社会经济快速恢复发展的喜人形势,关系到全区的和谐氛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20xx年我镇共处理信访事件148起,每次重大信访事件发生,我镇领导亲自带队,调查情况,积极调解,采取措施,平息矛盾。同时,在平时工作中,我镇各部门领导重视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民意,把问题纠纷产生的源头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社会维稳工作,我镇从不懈怠,建立了群众集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处理过程。尤其是今年__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期间,我镇领导轮流值班,仔细排查了引起社会不稳的苗头,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二、积极应对,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在信访维稳问题中,政府往往扮演的是第三方的角色,如何协调好矛盾双方,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不仅仅考验着综治人员语言的技巧,更需要积极应对的态度。在处理信访维稳问题时,从上访人员的接待,到信访情况的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调解,我镇综治工作人员都积极参与,主动化解,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看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只有这样,我镇的信访维稳工作才能入民心、得实效。“一杯清茶缓情绪,一句问候拉距离,全心全意解民忧”这是我镇综治信访工作的要旨。

三、注重科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深得民心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一定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今年我镇总结开展“六字工作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区政法委、纪委都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市司法局还进行了转发。在三案攻坚活动中,通过大调解体系,解决了王芝华多年的涉法纠纷,他分别为镇政府、区政府、区信访局、区政法委等部门赠送了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此外,更多的是各级干部为老百姓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下访到村社,到农户家中为老百姓处理问题,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把握立场,不偏不倚,抓住重点,循序渐进,注重科学的方法,为民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调解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家小

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

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全年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镇(社区)而努力奋斗。

XX镇司法所/XX社区

20xx年X月X日

调解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中,陈栅子乡一是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抓预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争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在排查阶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调处阶段,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避免因排查调处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发生,酿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乡纪检政法书记和司法所所长深入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乡10个村都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把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始发之初,切实维护了我乡农村的社会稳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5件,调处225件,调处成功 224件,调处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

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

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调解工作总结 篇13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

自人民调解百日会

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二是在信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上,要求街道信访、综治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积极通过电话、专网、当面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区司法局汇报。保证了基层所在思想与行动上与上级的一致,保证了基层所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强对社区调委会业务的督导

自3月份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各调委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各调委会每周到司法所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书面摸排表格,施行“零报告”制度。

(三)理顺民间纠纷与信访隐患的关系

司法所对于一些不属于《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矛盾纠纷类别,及时告知当事人责任部门或者纠纷解决途径,并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及区信访局、维稳办,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向有关部门转告,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绝生硬的推脱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

司法所将百日会战工作与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衔接,以百日会战促进街道近期其他项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的价值,更好的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忧。在会战期间,司法所积极配合街道调处在实施排水工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与民警下社区工作结合。司法所和辖区民警通过开展民警访万家活动,对辖区内开展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排查,对在摸排的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双方及时通报使辖区内的各类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五)积极参加人民调解网上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