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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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1

我校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人.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结合我校计生工作发展情况,以人为本、依托乡镇,真正体现教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依法管理以“三为主”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特制订我校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精选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中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地结合起来,在教职工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本职工作中,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局、乡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生活服务。

二、组织机构

组长(第一责任人):李胜武 (校长 )

分管(第二责任人):张泽奎 (支部书记)

主席(第三责任人):郭有文(工会主席)

成员(校委会成员):黄忠良 王勇 杨延超 郭艳华 方海军

三、工作目标

1、坚持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要确保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

育措施落实率、药具发送随访率达100%,药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积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

1、强化“国策”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以学校党支部为核心,党、政、工、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在教职工中,组织学习党的会议文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计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宣传好、落实好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学校的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教育广大教职工,自学地遵守党和国家的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地执行国家的计生政策,自觉地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不但要教书育人,还要为人师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营造计生文化氛围。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寓教于乐。

3、注重常规管理,抓好平时的随访和督查,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常规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发生。

4、建立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5、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对符合计生奖励政策和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认真落实计生奖励优惠和惩罚政策。

6、认真完成好教育局有关计生工作的任务,特别是有关计生工作的表格资料要按时、按质、按要求填报上交。

7、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台账及相关档案资料。

8、为教职工做好“一检三查”和药物发放。

9、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计划生育问责制”。

总之,我校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创造一流成绩。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2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力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村(居)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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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 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 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3) 责任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4) 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5) 责任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宣传品的发放;

(6) 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 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9) 责任区涉及人口计划生育的其它各项工作。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1) 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做好《生育服务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申请、送证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镇计生办提供本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负责所在村(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做好本村(居)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的落实与随访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孕产期跟踪服务保健工作;

(4) 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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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6) 指导本村(居)计生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7) 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8) 做好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对村(居)工作考核千分制,设达标分700分,对村(居)干部个案考核百分制

(一)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00分

6、计划生育协会及利益导向工作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 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村(居)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是村(居)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具体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责任区,包干区域必须达到“六无一全部”,即:无连续两季未参检对象、期内无多孩超生、无未落实节育措施二孩以上对象、期内无“四术”新欠帐、期内无漏报出生、期内无漏管重点对象、期内农村一女户生育二孩的全部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包干责任 3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 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 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5) 环孕检管理,凡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2、5、8、11月)参加环孕检,最迟时限为每个季度环孕检月的30日止。没有外出的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20日前到位,外出务工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30日前寄回环孕检证明,季度环孕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00元,包责任区干部各奖励300元;

(6) 凡采取节育措施及时的,既生育一孩后42-90天内上环,生育二孩后60天结扎的每例对村(居)责任区干部奖励上 4

环20元/例,结扎50元/例。达不到及时率的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上环10元/例,结扎20元/例;

(7) 城区各居委会对责任区“以房管人”机制进行单项考核,所包责任区无漏登、漏管对象的奖励所包责任区干部500元;

(8) 对流入人口做到查验婚育证达100%的,奖励责任区干部200元;

(9) 所包责任区当年无政策外生育、无节育手术欠帐,无统计误差且环孕检率达90%以上的,奖励责任区村(居)干部1000元;

(10) 在省、市、县、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考评中无统计误差,分别奖励20xx元、1000元、500元、300元;

(11) 所包责任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的,奖励责任区干部300元;

(12) 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整治工作中,为“两非”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

(13) 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排全镇倒数第一且考核分未达700分达标分的村(居)实行“重点管理”,村(居)书记、主任降职,村(居)计生专干停职,并对该村(居)实行三个月整改,整改验收到位后方可恢复原职,整改仍不合格的村(居)书记、主任免职或依法罢免,村(居)计生专干解聘;

(2) 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二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除罚款外,镇 5

党委、政府还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一律免职,村(居)委会干部按法定程序罢免。在季度考核中,对未达60分且排位居全镇后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4) 对季度考核中连续二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主任隆职,连续三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免职,主任依法罢免。驻村(居)干部待岗三个月,发基本生活费,片长在党政会议上做检讨。

(5) 责任区内有逾期未环孕检的对象对村责任区干部每人次每月罚款5元。连续两季未参加环孕检,对责任区干部从第六个月起每人次每月罚款10元;连续三季未环孕检的,视为对象有出生小孩,根据生育胎次不同分别以“上环”和“结扎”对象的处罚标准处罚责任区干部;

(6) 上环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10元标准处罚;

(7) 结扎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20元标准处罚。

(8) 出生上报。凡有生育的对象所在村(居)专干、村(居)包责任区干部必须在怀孕出生1个月内报镇计生办,否则按年度内1个村(居)出现1人次未及时上报罚款100元,一个村(居)出现3人次未及时上报的解聘村(居)专干,依法罢免责任区村(居)干部;

(9) 凡新婚(含事实婚姻)对象,村(居)专干、责任区干部必须在当月上报镇计生办,否则作为漏报,每例罚款100元,一个村(居)出现3例瞒报、漏报解聘村(居)专干,依法罢免责任区村(居)干部;

(10) 城区各居委会对出租房(店面)未与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按漏一户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对流动人口未及时查验婚 6

育证和下达告知书的,经查实按每例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

(11) 1个村(居)年度内出现1例一男户超生或多胎生育的,包责任区村干部罚款100元,其他村(居)干部和驻村(居)干部罚款50元,出现2例及以上的翻番处罚。出现4胎以上生育的,对该责任区村(居)干部依法罢免,村(居)专干解聘,村(居)书记、主任在二级干部会议上做检讨,并对该村(居)处以1000元的罚款;

(12) 村(居)干部及直系亲属当年有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律按撤职或依法罢免、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驻村(居)干部年度考评不称职,停职三个月,只发生活费230元,跟班学习;

(13) 责任区内全员人口信息准确,每错报、漏报、瞒报一个已婚育龄妇女或新婚、出生,对责任区村(居)干部罚款100元。

六、本考核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惩按季度兑现,本考核方案与原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考核方案为准。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有关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办的计划生育管理,规范季度综合服务秩序,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办的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办实际,现就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明确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杜绝违规生育的事件发生,确保我办计划生育工作平衡发展。

2、严格兑现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治理生育环境,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

3、进一步宣传计划生育知识、现行生育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满足他们在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求。

二、强化领导,实行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一)史志办主任是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计生工作责任书条款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二)在制订评先评优标准或规定时,要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的评比、考核条件,并在执行中严格把关;在干部、职工的调动、提拔、晋升等方面,都要与计生服务站一起共同把好计划生育关,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强化管理,努力堵塞计划生育管理漏洞

(一)健全计生档案,切实规范管理。各科室必须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情况,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造册登记、建档管理,对婚、孕、育、术等情况有变动的,要及时予以变更,并上报镇计生服务站,全部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

(二)规范计划生育日常管理。确保机关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正常运行,否则如因变更信息不及时造成的漏管、漏报、错报、迟报等由各单位负责;要督促做好避孕节育措施及补救措施的落实。凡是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都必须及时“对号入座”落实节育措施,即:生育一孩的落实上环措施,二孩及以上的落实结扎措施。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计生政策

(一)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加强群众监督。对举报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经查实后,每一例给予500元至20xx元的奖励。各科室应将本单位每位职工的计划生育生育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切实加大对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查处力度,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昌吉州史志办

20xx年三月四日

首羡镇人民政府

二〇**月二十九日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实现,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目标,认真落实“严内部、抓外部”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使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实现计划生育率达100%,各项职能目标完成率达100%,节育率达100%,争取年终达到先进目标。

三、工作任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分解责任,明确任务,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作各项任务和工作指标的落实。

1、明确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目标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与每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个人

2、继续加大人口理论,基本国策、生殖健康、公共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并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3、切实加强学校育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出门探亲、停薪留职、请长假、长期借用、离岗长期学习的流动教职工或家属)。落实独生子女领证户、结扎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在助学金评定上给予倾斜或救助;落实流动育龄人口子女上学入托政策;配合属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对孕妇提供服务,和对教职工的婚育证查证验证工作。

4、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

完善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有专用记录本记录,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常住人口登记卡》、《育龄妇女登记卡》、《已婚育龄夫妇落实节育手术登记表》、《女性初婚登记册》、《计划生育情况验证表》的填报(各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归档,一份由中心学校归档,一份由教育局计生办归档),统一归档封面为《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文件资料》。

四、领导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刀告中心小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 长:贡布肖

成 员:贡布东主 先巴扎西 志道草 吴玛才加

(二)职责与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全面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具体计划生育工作,各成员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制订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制度,负责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

3、组织开展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与教育及相关活动。

4、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动态,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和资料归档工作。

5、按时收集和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种报表及有关情况。

五、责任追究

教职工要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不予及时处理的、不履行或者不协助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对重大计划生育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拒不改正、不按规定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优待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其校长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给予相应

处分。

1、符合规定再生育子女条件,但未经批准或者核定安排生育子女,或者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核定或者批准生育,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超权或者违反程序规定审查、核定或者批准生育的;

2、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他人相互勾结,违法出具生育证明的;

3、瞒报、谎报或是缓报违反超生、偷生情况的;

4、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

5、藏匿、包庇、转移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人员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6、拒不落实避孕措施或者接受孕情检查的;

7、妨碍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侮辱、威胁、殴打或者报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干扰其家庭生活和生产的;

8、其他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施的行为。

刀告中心小学

20xx月20日

人口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三、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1、转变职能方面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2、改进作风方面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3、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优质服务方面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