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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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区政府转发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xx―xx)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党委、人大、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各镇(街)、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xx年,“xx”普法工作进入总结验收迎检阶段。为进一步推动“xx”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根据《xx市“xx”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海普治办〔xx〕13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要以邓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区“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总结验收各镇(街)、各部门“xx”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迎接省、市的验收。通过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xx”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供经验,为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凌云(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冯永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吴秋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惟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郭莉频(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宗坚(区司法局局长)

徐瑞登(区依法治区办副主任)

曹晶(区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成员由区普治办、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区的自查迎检工作,协调市检查组的工作。

三、总结验收的内容及迎检方式

总结验收我区“xx”普法规划及其决议的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见《xx市xx区“xx”普法总结验收内容》(附件1)。验收方式为各镇(街)、各部门按《xx市xx区“xx”普法总结验收内容》整理档案台账,并按要求报送“xx”普法的相关材料至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市“xx”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海普治办〔xx〕13号),本次迎检工作将着重在工作汇报、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实地考察点的选取等方面进行准备。

四、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迎检工作从xx年6月开始至上级对我区的验收结束时止。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召开“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开展自查。7月8日前,各镇(街)、各部门完成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并按《xx市xx区“xx”普法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将材料报送至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7日前,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自查工作,《xx市xx区按照“xx”普法总结验收内容及台账建立指导标准》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三)迎检阶段。7月24日前,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对全区“xx”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完成xx市xx区“xx”普法工作汇报的撰写和画册的编印工作,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的总结验收。

(四)评比表彰。区“xx”普法总结验收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检查验收情况,呈请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向市推荐对在“xx”普法中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为我区“xx”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落实“xx”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xx”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镇(街)、各部门要把做好“xx”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总结验收迎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总结验收迎检工作。

(二)求真务实,保证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决议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迎检任务。

(三)全面总结,及时整改。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总结验收的各项标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补缺补漏工作,确保“xx”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宣传“xx”普法取得的成效,宣传本单位、本部门总结验收工作情况。要在总结验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为“xx”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迎检材料请于xx年7月8日前报送至区机关1号楼227室,上报的照片除纸质报送外,还请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图片需附文字说明。联系人:李xxx,联系电话:665xxxx;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