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精选6篇)

范本咖 人气:1.48W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1

一、任务目标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精选6篇)

20xx年任务目标为256人,其中中残联126人,区残联任务30人,南宁市残联100人。区残联任务要求以精准脱贫为目标,在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选出对象开展职业技能校训。通过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实施对象

项目实施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兴宁区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除满足以上(一)、(二)条件外,项目实施对象还应满足以下其中任意一项条件:

(三)兴宁区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户;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五)家庭月人均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5%之内的低保边缘户。

如果按以上条件未能完成任务,可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确保全年完成任务。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分解任务。20xx年7月份,下达各镇残联培训任务,各镇残联按城区残联下达培训任务执行落实,并报城区残联。

(二)筛选对象,进行公示。20xx年8月份,各镇残联应开展调查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户作为培训对象。筛选参加自治区培训的对象在各镇参加统一培训的同时,另外还参加城区组织的专题培训,15名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选,个人可以从残疾人技能培训项目中自选参加项目,城区给予交通培训补贴。安排对拟培训对象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在村委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三)确保培训质量。20xx年10月份底前,要摸清培训残疾人的状况,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贫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自身的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强与农业、扶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接受能力,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确保能学会、能掌握;要注重培训的内容和技能在培训后能够直接与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衔接,切实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不得向残疾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20xx年11月底,承担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的各镇残联做好培训人员基本资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的登记造册工作,整理汇总后统一由城区残联妥善保管。城区残联将培训人员是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系统。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2

一、任务目标

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实施对象

(一)百色市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岁,女16至54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三、项目资金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3

一、残疾人就业与培训工作的对象、范围和任务

(一)残疾人培训的对象与范围

1.培训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

2.培训范围与项目:培训补贴用于适合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项目制培训、各地非遗特色手工培训、新就业形态项目培训等(参考项目见附件8)。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与范围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省残疾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xx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项目登记表》(详见附件3)。

2.公益性岗位范围:一是公共管理类,包括交通协管、城市协管、保洁、绿化、停车看管、水利护堤、植树造林(护林)、护路员、水管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二是社区服务类,包括社区保洁、网格员、绿化、保安、物业、公共设施看护等;三是公众服务类,包括非机动车停车场看管、街道社区农贸市场管理、公厕看管、初级卫生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家政服务、社会救助协理员、助残服务等。

(三)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选用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村范围内热心公益事业、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村民信赖、能胜任图书管理员工作的残疾人。具体实施办法: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申请,填写《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参照《关于选聘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补充通知》(赣残联字〔20xx〕166号)和《江西省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办法》(赣宣字〔20xx〕36号)执行。

(四)各地残疾人就业与培训任务(详见附件1)

二、残疾人就业与培训工作的资金规定

(一)经费来源

按就业与培训项目有关要求,从各地的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依照规定列支。

(二)补贴标准

1.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xx〕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3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xx〕15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xx〕174号)等规定执行。

2.公益性岗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补贴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xx〕1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xx〕16号)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规定执行。

(三)资金申请与使用

就业与培训工作的资金申请与使用,凡从就业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的应符合赣财社〔20xx〕1号、赣人社发〔20xx〕3号、赣人社发〔20xx〕38号、赣人社发〔20xx〕16号、赣人社字〔20xx〕151号、赣人社字〔20xx〕174号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劳动就业与人力资源发展政策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各地残联要做好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指导有意愿培训的残疾人填写培训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根据残疾人培训需求,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按规定做好培训补贴审核工作。同时,要将残疾人列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帮扶,特别要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中,共同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各地残联要指导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按照职业培训要求做好培训基础台账。各地残联、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学员缺席、身份不符、未在预定场地开班、随意更换培训教师、擅自改变培训计划、无故缩短培训时间、教学设施设备不达标以及变相收费等现象,人社部门和残联要及时通知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采取扣减培训补贴、取消培训机构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在相关媒体进行通报、曝光。培训结束后,各地要按规定组织培训结果考核或技能人才评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加强残疾人培训信息管理,各地要建立残疾人补贴性培训实名制台账,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强化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

各级残联要摸清就业困难残疾人底数,加强与开发公益性岗位部门协调,积极安排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协同用人单位做好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开发部门加强岗位管理,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内容等事项,建立考勤制度,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防止出现滥开虚设岗位、不履职取酬、变相发钱、一人多岗、顶岗替岗、“轮流坐庄”等问题发生。

加强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考核管理工作。各级文广新旅部门、残联要密切协作,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农家书屋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创新示范工作,完善政策保障和投入机制,严格考核监督,强化对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选用、培训及考核管理工作。县级残联和文广新旅局要组织乡、村重新核对20xx年在岗的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基本信息,并对残疾人管理员名单进行公示,年底应对本地选用的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个人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残疾人管理员予以辞退。考核优秀或评为优秀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个人,可以适当放宽其劳动年龄限制, 原则上不超过65岁。当年,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选聘到位后,县级残联和文广新旅局如实前填报《农家书屋及残疾人管理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7),分别报送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报告通报制度

市、县两级建立民生实事工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报告任务完成进度及各类补贴发放情况,省建立季度通报制度(详见附件5、6)。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总结,问题要及时解决,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加大工作督导力度,不定期的通过电话问询、实地察访等形式对公益性岗位和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补贴发放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统计台账评估制度

切实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各地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情况,按要求将残疾人培训、开发公益性和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安置残疾人等情况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市、县两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培训与就业情况实名制录入民生工程数据库。

建立资金评估与目标考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掌握情况,不断完善资金管理与目标考评制度。要建立事前论证、事中跟踪、事后问效机制。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实,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4

一、任务目标

实现25人(次)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主要目标为:切实提高残疾人朋友自我发展能力和提升残疾人家庭发展水平,实现残疾人本人和残疾人家庭协同发展,让残疾人朋友和残疾人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关爱,自力更生脱贫致富。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以20xx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为基础,对有培训需求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本乡户籍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建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分散特困人员优先);

2.原则上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对有积极培训愿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之,最大年龄原则上应小于65岁;

3.有就业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原则上只能残疾人本参加培训,但因自身原因不能亲自来参训的,可由其亲属代训);

(三)经费标准

严格按照县残联文件规定,根据实施培训人数按每人500元标准匹配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人员任务分配

按照上级下达培训任务25人,结合各村(居)残疾人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各村(居)委培训任务人数:茅林沟村2人,下坝村5人,凤凰居委6人,中坝村7人,双流坝村5人,对因实际情况不能完成组织任务人数参加培训的,可调整到其他村,但总体必须完成上级下达培训任务。

四、项目实施

(一)培训地点:太平坝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二)培训时间:20xx年10月14日至16日(共三天,含报到和撤会)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0月14日上午10:00--下午17:00各村(居)委残疾人协管员带领本村参加培训的人员统一到乡残联登记报到,一对一填写好培训登记申请表(注意通知对象带好残疾证);

10月15日上午8:30--上午11:30;下午14:30--18:00;

10月16日上午8:30--上午11:30;下午14:30--18:00;

(三)培训内容:结合我乡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突出以适合当地残疾人实施发展的乡村旅游为主要培训内容,结合乡村旅游附属产业(如:果蔬种植、养殖)等开展实用技能技术培训,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课程安排表.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培训质量

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大残疾人“志向”培训,提升内生动力,强化与深化脱贫攻坚相结合,要根据我乡产业发展情况和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选准培训对象和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优势产业、就业形势,选择针对性强、见效快的项目,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技能培训的受益面。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资源,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帮助。要注重解决贫困残疾人培训期间的生活、交通等问题,严禁向贫困残疾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加强绩效评价

1.数量指标: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让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2.时效指标:完成县残联下达的培训任务目标,并及时录入中国残联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年度统计台账系统。

3.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生产、经营增收技能。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做好训后服务

要加强对培训后残疾人的就业和劳动生产提供指导和服务,帮助协调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残疾人谋划适合其从事的投入小、易操作、见效快的项目,并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和服务。对受训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就业的状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四)加强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资料费、耗材费、食宿费、疫情防护用品费、车辆费租用费、参训学员必要的交通费以及为受训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种子、果苗、化肥、禽仔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费用,外请教师授课费不得高于1300元,本级授课教师不得高于600元。

(五)注意培训安全和疫情防控

各村(居)委的残疾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并为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发放必要的防护口罩等防疫用品。

六、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

乡残联要根据县残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并及时上报有关培训的资料、影像等材料。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5

一、实施地区

全国农村地区。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三、资助标准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助50万人次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补贴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等)费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给予项目资金补贴,扩大培训任务目标,也可根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对接受培训人员予以补贴,增加的培训数量和补贴标准自行确定。

四、实施要求

(一)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依托现有数据信息摸清具有接受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数量和状况,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培训对象。要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需求和当地优势产业、就业形势等,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二)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直接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要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原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产业带动优势,促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三)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各地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登记造册后由县级残联统一保管并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

(四)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各地要及时下达预算,不断改进结算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外的其他开支。培训项目资金要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好《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应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统计台账、统计年报进行核实比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残疾人培训项目方案 篇6

一、任务目标

全县培训任务数为1120人。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由各乡镇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县级残联审核,需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等。

2.经乡镇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低保边缘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乡镇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接受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接受培训的人员应为具有苍溪县户籍的农村残疾人;

2.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16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5.同一名残疾人(重度残疾家庭的成员)在一年内免费培训一次,在“十四五”期间首次培训后两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三、资助标准

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150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使用县级残疾人发展事业补助资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平均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50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接受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化肥等)费用。生活费、交通补贴等按有关规定确定标准。

四、培训内容方式及数量

(一)培训内容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实际需求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培训机构及场地等情况,以掌握实用技术为目的,以巩固脱贫致富为导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因地制宜选取种植养殖技术、家庭手工业、加工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等农村实用技术项目,就近就便开展培训。培训时长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培训方式及数量

一是县残联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及需求,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集中组织开展县级培训二期,人数为80人(乡镇负责培训人员选送);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到乡镇开展培训,人数为180人(乡镇负责组织培训人员);三是各乡镇自行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讲解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人数为780人;四是已实施残疾人股权量化项目的就业帮扶基地实施培训,人数为80人。

五、项目实施

(一)县残联根据省市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培训绩效目标任务。

(二)县残联督导项目在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实施,并根据培训任务积极落实本级补贴资金。

(三)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落实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各乡镇、专业机构、就业帮扶基地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县级残联备案。